1.11月18日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18日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乡镇环保工作总结

3.1月22日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4.咸阳11月18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咸阳最新雾霾预警)

11月18日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18日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专项督导总结_重污染天气落实情况

2022年11月18日10时,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研判会商预测,西安市11月18日至20日,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进一步累积,预计空气质量以中到重度污染为主。21日至22日,受西北方向弱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略有好转,预测空气质量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1月18日17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11月18日1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区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当AQI小于200时,可适当组织户外课程及活动;当AQI大于200时,应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公安部门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

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实施错峰生产。

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停止生产。

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各区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西安市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乡镇环保工作总结

乡镇环保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

 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有许多的艰难困苦,是时候认真地做好工作总结了。好的工作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我整理的乡镇环保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环保工作总结1

 20xx年上半年,我乡环保工作在上级环保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艰苦努力,我乡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回顾上半年的环保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乡党委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委会负责人,乡属各企业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会议。二是利用标语、广播、书画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二、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为确保全乡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一是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石门乡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对今年环保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行明确。二是健全班子。乡成立由乡长李波为组长,工会主席曾湘云为副组长,刘东海、李海燕、阳习超、隆清文、陈建庭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以村主任、组长为主成立村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网络。三是明确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今年全乡环保工作任务,在明确分工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有关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并严格考核,使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荣祥村是石门乡政府所在地,由于无专人清扫街道垃圾,无定点存放和处置垃圾的场地,整个街道卫生处于脏乱差的状态,严重影响乡容乡貌和居民生产生活。为了整治好街道及居民生活区环境卫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由乡党委、政府牵头,乡城建办具体负责,首次在荣祥村成立了环卫工作站,政府出资6000元购买了8台流动垃圾车,并聘请了3人专门负责打扫、清运垃圾。至此荣祥村街道脏乱差现象彻底改观。

  四、夯实基础,把好关口

 半年来,我们确立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的指导思想,在对全乡环保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坚持把好“关”,一是把好项目审批关。近年来,我乡突出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个体私营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也有个别项目存在污染问题。对此,我们在今年招商引资工作中,在将引进项目时,坚持深入调研,严格审批程序,对此环境有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引进、不办理,从源头把好环境保护的审批关。合龙砖厂是我乡的一排污企业,我们督促该企业重视加强对废气处理的投入,修建了符合标准排放的烟仓,保证了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真正从源头有效控制了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半年来,虽然我乡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一定的实效,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乡镇环保工作总结2

 今年,xxxx乡落实绿化任务共计2260亩。其中,城建区滨河路带状公园绿化110亩,乡村绿化2150亩。截至目前,滨河路带状公园绿化完成栽植85亩,占总任务数的78%。乡村绿化目前已经截植1198,占总任务量的55.7%。主要工作开展及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乡总体绿化工作进展顺利,滨河路带状公园绿化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乡村绿化主要围绕106国道、大广高速、金马淀路、长七西路展开。我们紧紧围绕“政府要绿,众群要利”的原则,绿化树种主要以经济林为主。目前,我乡已经落实千亩“林果精品园区”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我乡堤东村,目前共落实地块1080亩,栽树挖坑已经全部完成。林果精品园区的建设,同时带动完成106国道收费站东侧150亩,南姜临河树300亩的薄皮核桃种植,形成了以点带片,公司+合作社+农民户的核桃产业新格局。全乡共发展薄皮核桃种植面积1350亩、冬枣400亩、速生杨780亩,共计落实绿化面积2530亩,超额完成乡村绿化任务的18%。

 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承担了长七西路、金马淀路两条通往白洋淀的主要旅游线路的绿化任务。结合实际,我们采取宜栽则栽,无缝链接的原则,对以上两条旅游线进行了路肩杂草清理、培土、整平等处理,沿路补种5公分以上速生杨800棵,金丝大叶垂柳2100棵,路肩培土2000方。

  二、存在的问题

 1、滨河路带状公园绿化

 一是富强无纺布厂占地10亩,需待厂房拆除后才能植树,二是六队13户共计15亩未签土地流转协议,主要原因是要求把村集体长400米,宽2米的道路归他们所有,目前乡村两级正在继续做13户的思想工作。

 2、乡村绿化主要是因11月13日邢台多日降雨,育苗基地田间湿滑,起苗机械无法作业,加之11月18日至21日我市突然降温、降雪,经与供苗厂家技术人员协商,当下气温不利于核桃苗成活,所以我们停止了1350亩的核桃栽种工作。

 3、当下,金马淀路南侧金马淀渠马上进行清淤作业,该路部分路段不宜植树。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我乡将协调有关部门对滨河路带状园绿化用地进核查,明确地块权属,根据天气条件加快推进。

 二是“千亩桃核园”等1350亩桃核种植地块,虽已完成植树挖坑,但是由于天气条件不允许,暂停种植,待明年春天3月份进行补种。

乡镇环保工作总结3

 20xx年镇环保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及建设美丽愿景,认真扎实有效地做好环保各项工作。在工作中查找问题、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主动作为,把建成“经济强镇”、“生态名镇”,使全镇人民共享美好城乡生活。

  一、加强重点河流领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水资源环境。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全市重点河流领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精神,我镇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共涉及沿岸5个村,出动劳动力210余人,挖掘机3台进行清淤。

 清理沿岸杂物、垃圾18000处;清理养殖场4处;封堵沿河所有排污口。治理期间,镇政府安排环保、水利部门跟踪督查,一天一通报。通过近15天的集中整治,全镇河流水环境彻底改善,水质提高。

  二、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化解矛盾。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派专人耐心细致地做排污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做好环保工作对企业自身发展及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性,自觉主动地整改到位,杜绝污染事件的情况发生。

 对于拒不执行整改的企业,环保、安检等部门采取断电、强行拆除等措施,使企业停止生产,坚决抵制重大环保案件的发生。通过环保、安检等部门的跟踪督查、企业积极整改,稳定了社会秩序。

  三、建立垃圾输运体系,为民创造美好康居生活。

 为了给全镇居民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我镇在建成垃圾输运体系,使镇村保洁常态化,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使全镇干群形成了“是我家,创建美好家园靠大家”的共识,自觉维护整洁舒适的环境,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四、认真抓好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努力打造生态名镇形象品牌

 在被评为“省级生态镇”的基础上,全镇重点做好国家级生态镇的创建工作。积极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生态环保知识培训与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把创建意义和任务浸透到全社会。努力创造氛围,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局面。

乡镇环保工作总结4

 环保站是我局20xx年新成立的科室。自成立以来,我们一方面认真学习掌握农业环保相关知识,尽快熟悉业务,另一方面,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做好与上级业务领导部门的对接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xx县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内高速公路沿线严禁秸秆焚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在局党组的安排步署下,我站与兄弟科室密切配合,按照县委县政府划定的巡查线路,分成三组,每组由一名副局长带队,每天不间断地进行秸秆禁烧的巡查督导工作。各组将每天的巡查结果上报环保站,再由环保站汇总督查情况。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很好地控制了我县重点区域的秸秆禁烧现象。

  二、做好市环保站布置的统计调查工作

 今年6月份,根据xx州市环保站《关于填报20xx年度xx州市食用菌产量相关统计表的通知》,我们通过下乡走访调查,将我县工厂化生产食用菌企业的生产基本情况、产业发展基本情况、企业的销售渠道以及主要生产企业的产量、产值、品种做了一次比较详实的调查,并将相关数据上报市环保站。

 9月份,我们还向市站上报了《国家重点管理和区域性重大危害外来入侵物种县级调查表》。

  三、休闲农业项目申报取得初步成效

 根据省农业厅、省旅游局关于申报河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要求,我们推荐了xx州神然生态观光园参加申报。经过省农业厅和省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打分,xx州神然生态观光园最终入选省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

 环保站成立时间短,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由于缺乏必要的办公设备,使得一些工作不能够顺利开展。针对这些问题,希望局领导继续给予我们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也将百倍努力、踏实工作,使全县农业环保工作尽快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

乡镇环保工作总结5

 兰州湾镇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双赢”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区、州、县环保工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玛纳斯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及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现将兰州湾镇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兰州湾镇环保工作认真履行区、州、县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积极狠抓各项创建工作和村庄整治项目工程。年初,制定了兰州湾镇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与各单位签订环境目标责任书,按要求实施县环保局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好兰州湾村和张家水磨村州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兰州湾村区级生态村建设。抓好农村饮用水管网改造。抓好兰州湾村集中连片整治排污管网工程后期项目验收和后续管护工作。积极打造兰州湾镇生态立镇、旅游强镇品牌效应,有效地促进兰州湾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使兰州湾镇的环保工作有崭新的面貌。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兰州湾镇及时成立兰州湾镇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生态村创建、湿地生态修复及村庄整治工作,加强并落实好生态村建设,营造良好的国家级生态镇生态氛围。

 二是兰州湾镇将环保工作列入全年的工作计划,紧扣环保目标责任书,制定下发相应的工作目标责任书。镇政府与13个村委会、相关单位签订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环保工作纳入部门综合目标考核中,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做好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同时,并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对相关单位进行环保督查。

 三是镇政府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及时通报环保目标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按照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履行环保工作职责。有效建立了“镇里统一领导,环保站统一监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管理机制。切实把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和村庄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制定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制度、重大污染源信息上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理顺了工作程序,完善了工作机制,保证了环保工作科学、规范和有序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创建,兰州湾镇生态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村庄连片整治也取得明显效果。

 五是利用4月份第“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月、“爱国卫生”宣传月进行环保宣传,主要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宣传手册100份,达到了环保宣传的真正目的,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抓好20xx年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完成一年的信息报送任务。

 六是抓好落实。兰州湾镇认真实施兰州湾镇镇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作,实施兰州湾镇农村建设居民点巷道绿化、美化工程,抓好四阜路绿化、美化、净化治理工作,以抓好四阜路风景苗木培养工程为契机,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环保工作理念,环保工作较往年有明显提高。

  三、加强镇区饮用水和生活污水排污管网建设。

 历年,兰州湾镇积极申请中央及自治区环保项目资金,加大对村庄综合整治力度。去年,特别加大对村庄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的申报和分散村庄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已实施5.7公里国家投资590万元兴建的兰州湾镇镇区生活污水排污管网工程,可以涉及到镇区及二道树窝子村、下兰州湾村生活污水排放。实施了兰州湾村村庄连片整治排污管网建设,解决了兰州湾村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今年,镇政府各村又投资上千万元进行饮用水管网改造,使各村使用到县水场自来水,涉及13个行政村和镇域各单位。

  四、强化兰州湾镇生态旅游及周边村庄整治工作。

 自国家湿地生态公园设立以来,兰州湾镇每年都参加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参加各项修复工作,人为制造野生动物栖息地,种树、种草、种食源来吸引候鸟栖息,以此来加强兰州湾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和生态保护工作。同时,村庄整治也刻不容缓,兰州湾镇领导非常重视,为打造一个生态旅游强镇,兰州湾镇借助中央林业资金积极加大对生态湿地保护公园资金的投入和周边村庄的综合整治,由于兰州湾镇的财力有限,在力所能及的投资情况下,还望借助中央环保资金进行村庄整治。

 总之,虽然我镇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的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取长补短,虚心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先进兄弟单位学习,借鉴经验,提高水平,更加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为不断提高兰州湾镇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环境优美的生态兰州湾镇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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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部门预测,自1月22日零时起,我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小、湿度升高,扩散条件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按照《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月22日9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

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和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执行,如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移动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2.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区城区,禁止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4.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函》相关条款。

5.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面源控制措施。

1.完成“双代”的区域严禁销售、使用各类民用燃煤。

2.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3.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4.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本通知要求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对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生产和运输;绩效评价为A级或引领性企业,以及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企业不限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3.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级各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严格按照“拘留、查封扣押、行政罚款、公开曝光、暂扣排污证、减分降级”六项综合惩罚性措施落实到位。

4.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各县、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8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咸阳11月18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咸阳最新雾霾预警)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1月17日18时至11月18日7时,咸阳市连续多个时段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

根据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11月18日至21日,关中地区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预计咸阳市11月18日至19日空气质量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20日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21日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2022年11月18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于2022年11月18日1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请各市区县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教育部门通知并督导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卫生健康部门通知并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社会公布全市定点收治及专门防治的医院名单及接诊情况,指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建议信息: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2、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严格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实行货运车辆禁行的通告》做好货运车辆管控工作;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2、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知并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保障类工程必须严格落实“六个100%”绿色施工,道路运输使用国六标准或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源必须使用国三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3、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道路安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

4、住建、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知并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

5、自然资源部门通知并督导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6、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确保100%覆盖。

7、各市区县政府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并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8、各市区县政府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按照2022年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四、几点要求

1、各市区县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前上报当日应急响应情况。

2、我办将对各责任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范卿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32036338

邮_箱:xytwzmb@163.com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